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

你好,再见……这之间的短暂时日,我们为之抱头大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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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


月初,我们公司在济南办了一场酒展。展会之前忙碌又烦躁的时日,有时夜晚骑车回家,接近10公里的距离,听着音乐,偶尔神游,会偷偷设想等到展会胜利结束后与小伙伴抱头大哭的场景。

 

后来,我们的展会成功了,我和小伙伴也的确抱头大哭了。只不过是为了另一件事。因为离别,因为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要离开我们了。

 

感觉自己对离别怀有一些与年龄不符的执念,正如我总喜欢故事的前半程,哪怕处境不堪、各自艰难,却是朋友们正相聚的好时候;到了后半段,各得其所、各自圆满,分别却接二连三地不可避免。

 

是的,等到分别的时候,忽然觉得,展会之前,忙碌又暴躁、人人都像定时炸弹的苦日子似乎更好一些,至少,想到三个人一起回北京的画面总会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
 

东坡与子由平生第一次分别,子由将兄嫂送出40余里,东坡写下离别之句,“登高回首坡陇隔,惟见乌帽出后没。苦寒念尔衣裘薄,独骑瘦马踏残月。”并不如东坡的其他词句朗朗上口和广为传播,我却喜欢的紧,那是真正难舍难分才会有的长久注目和隐隐心疼。

 

但朋友之间的别离与兄弟之间多少有些不一样。同样的离怀别绪,朋友之间却不敢抱有东坡那般“风雨对床”的期许。即便是常备指摘小孩子脾气的我也能明白,年岁越增长,新结识的朋友之间越是一种弱关系,分别就是分别,多半与重逢无关。如此,反倒愈发悲从中来,不可断绝。

 

后来哭完了,冷静了,又开始觉得反正薄情如你我,三五个月就把朋友们都忘了。但即便是抱头痛哭时,依然觉得幸运,没想到长这么大,还可以如此这般的交朋友。

 

02.

 

说到朋友之间的离别,又想到今年6月,在两次出差的间隙,跑回老家参加好哥们的婚礼。

 

年少时,我的这位哥们是一位聪明又任性的英俊少年,既不安分守己,也算不上惹是生非,好像总在不触网的前提下肆意叛逆,带着几分桀骜不驯。印象里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趣,虽然想不起他到底说了些什么。

 

婚礼现场,望着他的新娘,这哥们一瞬间潸然泪下。

 

我虽知道他有至为感性的一面,却仍免不了由衷感慨:“好深情”,几乎要陪着落泪了,嘴上却忍不住吐槽:“这就叫一把辛酸泪。从此工资月月上缴,赚钱养家生娃,可悲可叹、勇气可嘉,当浮一大白。”

 

仪式结束后,他从台上走下,穿过拥挤的宴会厅,望见我,脸上浮现笑意,问:“你啥时候来的?”

 

他同人“隆重”介绍,这是我高中时关系最好的同学,问我:“喂,多久没见过你了?”

 

是呀,关系真的挺好呢,大学时还一起去旅游过呢。记得有一年寒假回家,他到车站接我,带我去吃东西,凛冽寒风中,从我手中接过行李箱。

 

但太久不见了也真的,大概有两年?还是三年?

 

难免感慨,朋友之间,分别才是永远的主题。

 

去年追剧《请回答1988》,如果非要在“泽善”和“狗善”之间站队,我是“狗善党”,但其实两个我都不想站,我喜欢看的是五个好朋友在一起的样子。看到最后,狗焕儿、善宇、娃娃鱼、阿泽、德善,五个好朋友、五户人家先后搬离双门洞,好时光一去不复返,真觉得失落呢。

 

那时觉得非常沮丧,难道真想永不分离,就非得谈恋爱、结婚不可?你看阿泽最后跟德善结了婚,便可以两个人一起回忆过去的日子、一起思念着那些好朋友。双门洞面目全非,朋友们散落天涯,但是我们始终在一起啊。

 

可我还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,不如五个人在一起好啊。

 

03.

 

昨晚跟鲁莽小姐去撸串,路上她忽然提起毛豆,说她好像并不喜欢吃,仔细一想,我其实也不喜欢吃。但为什么每次都点呢?

 

原来我们虽不喜欢吃毛豆,但我们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吃毛豆啊。

 

露天的位置,晚风轻轻,周遭是笑声、蝉鸣和啤酒瓶相撞的声响,朋友们围坐在一起,一盘毛豆最先摆上桌来,那时候就会觉得很开心。

 

适合分享的食物,总归人气旺些,比如毛豆和小龙虾;可以直接下手的食物带来的幸福感也会更强些,再比如毛豆和小龙虾。

 

想想可能是因为这样的食物会让时间慢下来,彼此之间更加亲密无间。毕竟当你全情投入地剥一只虾的时候,大脑是顾不得考虑其他事情的;毕竟每个人都是一双沾了汤汁的手,谁也矜持不下去,闲扯谈天都比以往放得开。哇~忽然发现这样的食物其实功能很像酒啊。

 

我们喜欢这样的食物,其实是因为喜欢和朋友们在一起,就像阿飞对李寻欢说:“也不知为了什么,只有跟你在一起时,我才会想喝酒。”

 

我的朋友福尔摩清说,她最钟爱的古龙小说是《欢乐英雄》,古龙自己也最喜欢《欢乐英雄》。

 

古龙笔下,几乎每一段江湖都给了友谊极高的赞誉,李寻欢和阿飞、楚留香和胡铁花、陆小凤和花满楼,还有《七种武器》的7个短篇故事里丁喜和小马、秋凤梧和高力等几对CP,但真正一群朋友相守在一起过日子的,似乎只有《欢乐英雄》,一部《欢乐英雄》差不多就是一股对友情的执念啊。

 

一群人落魄不堪,却个个身怀绝技;一群身怀绝技的人,却个个都天真的要命。没有谁比他们更坦荡,没有谁比他们更擅长找乐子,也没有谁比他们更擅长宽恕和原谅,这样的一群人相依相守,简直是一种理想状态。

 

发现无论是在文艺作品里,还是现实生活中,一直有人探索着这种“乌托邦”式的生活,但往往都是年岁增长、青春逝去,每个人都要回归现世生活,各自为政。

 

以前读一位民谣歌者的文字,写一群朋友在藏地相亲相爱、共同生活的往事,后来火车开通,朋友四散,也不知过了多久,这哥们思念成疾,再回藏地,发现朋友中的大多数都找不到了。后来有一位姑娘反复问他:“哥,咱们什么时候回西藏啊?”他答不出来。

 

看书评,很多人觉得这哥们矫情,指责他矫揉造作、蓄意煽情,后来的书我也觉得不如第一本好看。但我觉得事件也许经过了文字加工,但他胸中的情感是无比真实的,你没有过相似的经历和情绪,你不会懂。

 

作者微信公众号:从前有个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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